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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资委外派专职监事工作得到浙江省国资委的充分肯定并向全省宣传介绍

2020年11月9日 来源:浙江国资信息2020第77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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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金华市国资委建立了专职监事队伍,外派进驻市属国有企业,成为国资委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在省国资委的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金华国资委外派专职监事快速进入角色,做好两个融合,成效很快显现。

随着近年金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金华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外派专职监事的履职,借助外派专职监事力量,开展依法监督,积极推进国企治理现代化,监督成效不断显现和提升,先后得到金华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和市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市分管领导今年点名此项工作为我委监管工作三块“金”字招牌之一。今年11月,金华国资委外派专职监事工作经验在浙江省国资委《浙江国资信息》上进行了全文刊登,向全省作了宣传介绍。

金华市国资委加强专职监事队伍建设

完善国企闭环监督

近年来,金华市国资委以“外派国有企业专职监事”为手段,积极开展国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加强过程监督、推进成果运用、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有效性,为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和市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闭环管理为抓手,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一是建立专业队伍。高标准引进专业人才,先后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全省引进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任职经历的专业人才7名,组建成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队伍。所有专职监事实行A、B岗制度,每名专职监事派驻监督1-2家市属企业,实现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监督全覆盖。二是坚持集中管理。针对以往企业内部监事监督独立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对专职监事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履职考核等事项进行集中管理,确保专职监事与派驻企业之间保持相对独立,为专职监事公正、独立、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加强过程监督。要求专职监事在企业办公为主,通过参加派驻企业所有重要会议、具有企业办公系统最高阅知权限、可以查阅企业所有财务信息等工作举措,实现对企业经营、管理事项的全过程监督,有效弥补前期过程监督中缺乏有效抓手的工作短板,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闭环监督机制。

二、以提升效率为根本,完善监督工作制度。一是建立配套制度。自国有企业专职监事队伍组建以来,金华市国资委先后出台《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工作指引(试行)》等九项制度。同时,为适应新形势,2019年制定《金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专职监事发现问题整改处置办法(试行)》,建立专职监事发现问题后由企业自行整改和市国资委督促整改的监督机制,明确整改处置的闭环体系;修改完善《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较修订前增加岗位职责、激励约束、专职监事退出三项内容,进一步明确专职监事的权利、工作职责、履职方式、工作纪律、分级管理方式和追责问责措施等。至此,金华市专职监事工作均进入规范化流程。二是抓好日常监督。明确专职监事每周在企业办公不少于3天的要求,推动专职监事真正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定期召开专职监事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掌握企业动态、明确监督重点、部署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工作与出资人要求的动态融合。自组建以来,专职监事共参加或列席派驻企业各类会议3600多次,开展各类专项调研358多次,提议召开监事会年度会议55次,并经常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交换意见;先后向市国资委提交月度报告汇编52份、年度报告汇编6份、调研检查报告和专项报告63份,为国资委监管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求企业每月必须报告资金存贷款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职监事建议采纳情况等三项内容。三是推进监督融合。发挥专职监事驻企优势,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法务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力量的融合,构建“大监督”格局,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督效率。自专职监事队伍组建以来,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先后会同纪检、内审、财务等部门开展市属企业招投标情况、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等各类专项检查。今年以来,专职监事与金华市城投集团和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的纪检、审计、法务等部门配合,积极推进“预审联审”机制建设,针对工程建设、经营管理、资产处置、财务管理、服务采购等五大高风险领域决策事项进行会前审核,就决策事项完整性、合规性及风险性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以助推发展为目的,发挥监督服务功能。一是服务企业规范发展。截至今年10月底,针对企业不规范行为提出的132个问题,除个别历史遗留问题外,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风险防范提出的2327建议条,企业采纳2134条,采纳率达92%。同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企业提高资金收益5600余万元,降低资金、招投标、税务、货物服务采购成本8700余万元,合计增收节支1.4亿多元;坚持原则依法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达1.27亿元。二是指导企业完善内控。推动监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企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620余项;指导市交投集团在全省率先建立子企业外派监事队伍;指导市金投集团推进股权投资子企业委派监事制度建设,为委派监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三是发挥监事辐射作用。在做好市属企业监督本职工作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特长,多次应邀参加省委巡视组、金华市委巡察组、金华市委审计局的巡视、巡察或审计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专职监事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邀请单位一致好评,充分彰显专职监事业务水平。

四、以提高能力为重点,抓好监事队伍培育。针对国有企业专职监事队伍工作专业性强,但进修渠道不多的情况,进一步创新教育培养方式。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授课。今年,采取由专职监事轮流领读方式,原原本本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金华市国资委规章制度内容,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党的大政方针、掌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及出资人监管规定和要求;建立专职监事轮流授课制度,通过定期讲课,进一步提升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邀请省国资委、金华市审计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提升专职监事业务水平。二是参加专题培训考察。积极组织专职监事参加所在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如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参加省国资委开展的专职监事业务培训班;参加企业组织的外出考察、行业培训等学习活动。三是开展专题研讨交流。针对专职监事能力素质不平衡问题,组织召开专职监事能力提升研讨会。为切实提升学习研讨质量,会前围绕监督工作拟定十项重点课题,安排专职监事进行深入研究。同时,会后将形成的研讨成果编印下发,为推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智慧力量。下一步,金华市国资委将持续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不断提高专职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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